一、體檢
(一)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根據崗位計劃招聘人數,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有筆試崗位的考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50%+面試成績×50%;無筆試崗位的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其中因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以及不足比例開考等原因造成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不達1:3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5分方為合格。
進入體檢人員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請入圍體檢的考生認真閱讀《體檢考生須知》(附件2),按要求參加體檢。
(二)體檢時間及地點
1.體檢時間:2025年6月21日(星期六)上午。
2.體檢報到地點:廣西玉林農業學校(玉林市人民東路75號)2號教學樓二樓大道德講堂202室。
3.報到要求:考生應在體檢當天上午7:20前報到,并攜帶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1張。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考生到齊后統一乘車到指定醫院,返程自理。
(三)體檢費用
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考生個人自理,由體檢醫院按規定收取。考生因需要進一步檢查、復檢所產生的費用由體檢醫院按規定另行收取。
(四)體檢執行標準
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執行。
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
對《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考生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五)體檢人選遞補
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自愿放棄情形的,可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跨年度的,不再遞補。
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電話通知遞補人員,不再發布遞補公告。
二、考察
經體檢合格的人員方能進行考察,具體時間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確定,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學習和工作表現、志愿服務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在考察期間就考察事宜與考生聯系。如考生聯系方式有變化,請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空缺崗位可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三、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有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二)應聘人員在考察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礙考察工作的行為,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三)已經懷孕或疑似懷孕的考生,應在體檢前向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申請,經確認懷孕后,延緩所有項目體檢。
聯系電話:0775-2684008(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玉林市2025年度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體檢人員名單(117人).xls
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